热点聚焦
集团动态 媒体关注 官方微信 视频专区 热点聚焦 通知公告
九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,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
发布时间:2020/02/11     点击量:

来源:新京报

日前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印发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要求,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,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,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。


近期,一些地方出现了疑似甚至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,拒绝接受隔离治疗、擅自脱离隔离等情况;也有病患向医务人员吐口水等行为见诸报端。《意见》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、暴力伤医、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作出明确规定。


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,作从重情节考量


《意见》要求,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,包括: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;暴力伤医犯罪;制假售假犯罪;哄抬物价犯罪;诈骗、聚众哄抢犯罪;造谣传谣犯罪;疫情防控失职渎职、贪污挪用犯罪;破坏交通设施犯罪;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。


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表示,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,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,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。


对于《意见》提到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、暴力伤医等9类犯罪行为,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表示,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强审查逮捕、起诉等刑事检察,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,依法从严从快批捕、起诉。


据初步统计,截至2月7日,全国22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。其中,侦查阶段提前介入324件,审查批捕44件,审查起诉3件,一审庭审1件,一审判决1件。湖北检察机关办理24件28人。


无主观恶意可罚可不罚的,以教育为主


近期,各地公安机关打击了一些暴力伤医、制假售假、哄抬物价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,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两高两部《意见》,及时果断制止并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。


接到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警情,公安机关立即出警,尽快赶到现场。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,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、扰乱医院秩序、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的,果断采取措施,坚决予以制止,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。


杜航伟同时强调,严格执行两高两部《意见》,坚持宽严相济,对主观恶性大,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,要依法严厉打击,对没有主观恶意,危害不大,依法可处罚可不处罚的,以教育为主。